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0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5月21日 |
0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常州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毕业前实习不计入工作年限),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常州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月23日
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17年2月22-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85682071